市场监管总局:《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》将于7月15日起施行近日,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出台《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》。《规定》共40条,将于7月15日起正式施行。
其中,在健全退出机制方面,《规定》完善了个体工商户注销制度,明确个体工商户正在被立案调查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或者受到罚款等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,不得申请办理注销登记。增设了另册管理制度,规定个体工商户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两年未移出的,登记机关对其进行另册管理,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作出特别标注并向社会公示,不再按照登记在册的个体工商户进行统计和登记管理。
国家消防救援局:对消防安全信用高的检查对象,可以减少检查频次近日,国家消防救援局印发《关于严格规范消防监督检查的通知》。
《通知》提到,要实行分级分类检查制度。对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较好、消防安全信用高的检查对象,可以减少检查频次。原则上对同一检查对象的检查频次一个年度内不超过两次,检查时间间隔至少六个月。同一单位在年度内首次消防监督检查未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,除举报投诉核查等特殊情况外,本年度内可以不再实施消防监督检查。推行“综合查一次”,能联合实施检查的,合并检查。
日前,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编制了《黑龙江省物业服务诚信评价办法(试行)》。今后,黑龙江省物业行业将实行物业服务诚信评价机制,破解物业管理难题。
《办法》主要提及了四大方面,分别介绍了物业诚信评价来自六类评价、物业服务企业诚信分四个等级、物业诚信档次不合格将被惩戒、优秀物业诚信将享受激励措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