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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企业信用水平稳步回升;实施品质电商“五优”行动;上海率先落地信用修复实施方案
发布时间:2026-10-14 08:47:38| 浏览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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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场监管总局:今年8月全国企业信用水平稳步回升

10月11日,市场监管总局披露:2026年8月中国企业信用指数 161.32,较7月上升2.45点

·省份前五:西藏、安徽、上海、浙江、陕西(上海、西藏排名大幅提升,两地信用修复工作成效明显)

·行业前五:金融业,制造业,水利/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,电力热力燃气水生产供应业,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

·结构特征:新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数量明显减少,新移出数量大幅增多,信用风险较高企业占比降低;制造业达今年以来最高排名



7部门:关于实施品质电商“五优”行动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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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商务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发布《关于实施品质电商“五优”行动的通知》,大力培育品质电商。

强化信用管理和分类指导

加强品质电商主体培育。发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引领、辐射带动和质量科普作用,以品质为导向开展示范创建,强化信用管理和分类指导,培育一批诚信经营的品质标杆平台。

强化信用信息等品质导向

推动平台规则向优转型。推动电商平台持续优化商品展示、推荐和营销活动机制,强化商品质量、服务口碑、信用信息等品质导向,促进品质商品和服务更好触达消费者。




上海:推进“信用修复制度实施方案”落地

10月11日,上海市委副书记、市长朱忠明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,原则同意《关于优化上海市信用修复制度的实施方案》,同步研究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。



《关于优化上海市信用修复制度的实施方案》

要以信用修复制度实施举措为抓手,着力补短板、畅流程、优服务,更好助力营商环境优化,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要坚持依法规范,兼顾严格执法和柔性执法,做到失信信息分类精准、修复规则统一透明,进一步优化信用修复流程,帮助企业尽快修复信用、正常生产经营。要坚持利企便民,实现一口受理、一次办成,持续提升信用修复“一件事”办理效能,强化信息互通、结果互认,打通政府端修复与市场端应用的衔接链条,优化信用修复服务体系。


浙江:印发市场监管领域经营主体信用评价实施办法

近日,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《市场监管领域经营主体信用评价实施办法(试行)》,自10月30日起实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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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框架

《实施办法》共5部分,后附市场监管领域经营主体信用评价通用指标及计分规则,食品生产经营主体、特种设备维保单位、检验检测机构、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等4类重点领域经营主体专业指标评价实施细则。



主要内容

《实施办法》明确,市场监管领域信用评价以“通用+专业”为总体框架,在全覆盖开展各类经营主体通用信用评价基础上,紧扣不同行业经营特点与监管工作实际,在食品、特种设备、检验检测、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同步推行专业信用评价,进一步提升信用评价的科学性、适配性,增强监管服务综合效能。



江西:《江西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》11月1日起施行

《江西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将于2026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



完善投融资支持体系、信用修复规则

《条例》从信贷公平、服务创新、增信赋能、成本规范四方面优化融资制度:支持金融机构建立融资授权、授信、尽职免责三张清单;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逐步减少或取消反担保;要求金融机构加大首贷、信用贷、中长期贷款投放,严禁以贷转存、借贷搭售、违规收费,合理控制民营经济组织综合融资成本。


明确完善信用修复规则,对符合信用修复规定的,及时解除惩戒措施并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协同修复。
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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