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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张军:推动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|
| 发布时间:2026-07-17 08:46:13| 浏览次数: |
目次 一、突出政治引领,始终确保人民法庭工作正确方向 二、锚定职能作用,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 三、坚持强基固本,持续加强人民法庭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四、加强组织领导,有力保障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加强基层基础工作,强调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,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,工作的基础在基层”。人民法庭是基层法院的派出机构,是基层中的基层,加强人民法庭建设,对于夯实审判工作根基,以高质量司法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。新时代新征程,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,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》及人民法院“六五改革纲要”,紧扣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”,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,以“枫桥式人民法庭”创建为示范,推动人民法庭总体布局更加优化、功能定位更加精准、基础建设更加规范、队伍素质更加过硬,更好发挥做实定分止争、维护公平正义、服务城乡发展、保障社会安宁的重要职能,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、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。 随着时代发展、形势变化,人民法庭职能作用被赋予新的更丰富内涵,肩负更重政治责任、法治责任、审判责任。 第一,着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,“基层强则国家强,基层安则天下安”。社会长治久安的根基在基层、重心在基层、力量也在基层。人民法庭位处基层,受理的多为传统民事案件、少量刑事自诉案件,尽管多数标的额不大,但是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,往往牵涉复杂的人情、伦理、道德问题,处理好促进社会和谐,处理不好就可能激化矛盾。民事案件办理要以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、以实质化解矛盾为己任,坚持调解优先、调判结合,发挥熟人社会、基层自治等优势,不伤和气地化解矛盾冲突,及时修复社会关系;调解未果的,则要依法用情做深做实定分更重止争,谨防“民转刑”“刑转命”。刑事自诉案件办理要关注诉因性质、把握惩与治的关系,以及受害人诉讼能力普遍不足等问题,依法依职权调查取证,既分清是非曲直、依法保障受害者合法权益,也积极促进达成谅解、和解。近年来,随着婚恋家庭观念、社会生活方式等深刻变化,以及城乡建设发展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等加快推进,婚恋家庭、邻里关系、征地拆迁、劳动关系、经济债务等纠纷呈多发高发态势,且利益冲突、情感纠葛、价值撕裂等复杂交织,不少“民转刑”“刑转命”案件都是这类普通民事纠纷衍生而来,基层、前端防治化解责任更重。要敏于发现案件背后的矛盾风险和各类不稳定因素,更深更实做好定分止争、释法说理、人文关怀、救助救济工作,会同有关部门努力做到预防在先、发现在早、处置在小。要发挥好人民法庭“前哨”作用,对在依法办案、与群众打交道中发现的涉稳风险及其他可能影响基层安全稳定问题,要及时预警,推动依法治理、综合治理。 第二,着力保障人民群众权益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,“民事案件同人民群众权益联系最直接最密切。各级司法机关要秉持公正司法,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效率”。要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,依法妥善审理婚姻家庭、物业服务、道路交通、民间借贷、人身损害赔偿等基层多发高发纠纷案件,积极应对网络侵权、新业态用工等新类型纠纷,用好遗产管理人、意定监护等民法典新制度,妥善预防纠纷、救济权利、化解矛盾。要持续提高人民法庭案件审判质效,结合基层办案实际,优化审判管理、绩效考评,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、效率、效果,更好更快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,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。要发挥司法审判在防止返贫致贫中的重要作用,对案涉返贫致贫监测对象以及残疾人、妇女、老人等群体予以重点关注,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依法救助,视情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社会救助帮扶,切实防止因案返贫致贫。城乡基层留守儿童、流动儿童、困境儿童教育管理的薄弱环节,常常成为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诱因,须引起高度重视。要立足审判加强与教育、民政、妇联、共青团、关工委等协调联动,以常态化机制促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治理工作落到实处。人民法庭庭长可兼任辖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,协同融合做深做实“六大保护”。要大力弘扬“马锡五审判方式”,加强巡回审判,深入田间地头,发挥好人民陪审员实质参审作用,以群众听得懂、看得见、易接受的方式开展审判和调解工作。特别是对山林土地、邻里关系、赡养老人等纠纷,能巡尽巡,到田间、到地头、到炕头、到经营生产地,就地受理、就地开庭、就地调解、就地审判,便利当事人诉讼的同时,更利于联动基层组织实质解纷、让基层群众“零距离”感受公正、树立司法公信和权威。 第三,着力服务城乡建设发展。当前,我国正处在加快转型升级、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,生产关系、社会关系和利益格局深刻调整中产生的矛盾纠纷,以案件形式反映到审判领域,更多涌入人民法庭。人民法庭承担依法公正高效化解矛盾纠纷、平衡社会利益、调节社会关系、规范社会行为,为城乡建设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重任。要发挥司法一线敏于感知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新变化的优势,对司法服务保障面临的新课题新要求,要及时研究,对重大问题加强请示报告,为完善司法政策提供有力支撑。要服务乡村全面振兴。人民法庭多在农村,服务“三农”更直接。对涉农村土地“三权分置”、乡村产业发展等涉农案件,要注重依法稳定土地承包关系、助力农民增产增收、服务农村改革发展,保障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地实施。要对接落实返乡就业创业扶持政策,对农村电商、农产品直播带货、乡村旅游等新业态纠纷,要统筹把握促规范与促发展的关系,以公正司法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依法经营,带动农民增收致富。要促进城乡融合发展。注重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、宅基地使用权、集体收益分配权,依法保障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险、住房保障、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合法权益。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土地经营权流转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、工商资本下乡、人才和劳动力流动、特色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等纠纷案件,依法平等平衡保护各方权益,做实解纷争、促合作、利发展,引导城乡居民和各方主体重诺守法。要保障城市更新工作。把握城市工作总体要求,围绕城市功能建设,妥善化解腾退拆迁、危旧房改造、物业服务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、小区安装充电桩等矛盾纠纷,助力在城市更新中保障和改善民生。 第四,着力促进基层良法善治。人民法庭是基层法治实施的重要主体,必须研究做好服务基层良法善治这篇“大文章”。要推动形成多元解纷合力。紧扣中央政法委关于2026年年底基本实现“县、乡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”目标任务,在全面入驻县级综治中心基础上,用好人民法院调解平台“进乡村、进社区、进网格”机制,推进基层法院及人民法庭全面对接乡镇(街道)综治中心,助力综治中心增强吸附、化解矛盾能力。要深化最高人民法院“总对总”与各地“点对点”多元解纷机制建设,因地制宜推广和发展“共享法庭”机制,协同行政主管单位、行业协会商会、调解组织等解纷力量,鼓励返聘更多退休法官到法庭解纷一线发挥“银发力量”,以不同方式融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,规范管理,提升工作质效。针对基层多发类型化纠纷,要协同各方力量做实抓前端、治未病。要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。支持司法行政机关加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,推动建立常态化指导和培训机制。用好人民法院案例库特别是多元解纷案例库、全国法官培训统编教材,推广示范判决机制,推广应用智能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,为人民调解员提供参考,引导群众参照协商、理性解纷。要协力增强调解质效,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做好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回访工作,巩固调解成果,督促自动履行。要进一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。突出法治引领作用,善于将公序良俗、传统美德融入释法说理。针对彩礼攀比、大操大办、薄养厚葬等陋习产生的纠纷,在办案中要更加注重明事理、讲美德、树新风,德法结合修复关系、教化社会、引领风尚。要发挥基层法治教育作用,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讲好法庭故事、法治故事,营造全社会崇尚法治、恪守规则、尊重契约、维护公正的良好环境。 人民法庭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,推进中必然面临一些问题和困难,必须紧紧依靠党委领导,压紧压实各级法院党组责任,上下协同、横向联动,形成合力、扎实推进。 第一,始终把人民法庭工作摆在重要位置。基础不牢,地动山摇。人民法庭是基层的基层、基础的基础,必须下十分气力抓紧抓实。高级、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要专题研究人民法庭工作,院领导要多到人民法庭调研,既深入基层一线、传递组织关爱,更有利于发现问题、解决问题、改进工作。要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政治优势,对事关人民法庭建设发展的重点问题,对单靠法院自身解决不了、解决不好的突出困难,要加强向党委、党委政法委请示汇报,积极主动与政府等部门沟通协调,切实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最高人民法院贯彻落实的具体考虑、工作举措等汇报清楚,把问题困难和推动解决的意见建议提准提实,努力争取支持和保障。 第二,充分激发人民法庭队伍活力。事业兴衰,关键在人。要把人民法庭作为人才锻炼基地、骨干培养平台、干部成长摇篮,择优选配年轻干部到人民法庭经受历练、打好基础,从严选拔政治素质、业务素质、职业道德素质过硬的法官担任人民法庭庭长。法庭强不强,庭长是关键。人民法庭庭长既要当好业务精湛、司法为民的“小镇大法官”,又要当好扎根基层、服务群众的“乡村好干部”,还要当好强化管理、带好队伍的“一线班组长”。要树牢重实干实绩的选人用人导向,落实具有法庭工作经历的人员晋职晋级、领导干部选任同等条件下优先机制。要坚持有进有出、进出有序,推进法庭人员定期轮岗交流,结合本地实际明确期限、完善机制、确保落实。要结合本地实际,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,探索建立聘用制书记员联合培养、定向招聘模式,健全待遇保障机制,切实稳定基层司法队伍。要严防基层熟人社会环境下人情干扰、利益围猎风险,全面梳理各环节风险点特别是隐蔽性强的风险点,针对性完善人民法庭审判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,抓实“三个规定”执行,以风清气正确保司法公正。 第三,持续加强人民法庭基础设施建设。近年来,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,人民法庭基本办公办案条件普遍得到改善,但仍有一些现实、紧迫问题亟待解决。要结合落实“十五五”规划纲要,结合“枫桥式人民法庭”创建示范,结合“脱薄”工作,加强与地方党委、政府沟通协调,着力打通政策卡点,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。要持续强化科技赋能。结合数字法庭建设,推动加强人民法庭数字化智能化相关软硬件设施建设,视频、网络系统等基础设施没有配备到位的要配备到位,具备条件的要进行迭代升级。智能辅助办案、移动办公办案、智慧便民服务等设备要优先配发人民法庭,既方便群众诉讼,也为实现智审系统推广应用打牢基础。要推动人民法庭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全面嵌入全国法院“一张网”,与“一张网”相关功能模块对接,切实以科技赋能法庭工作提质增效。 人民法庭工作事关基础、事关长远,意义重大、责任重大。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,真抓实干、久久为功,推动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,为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夯基固本,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、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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